北京将分批次公布保护名录 活化利用历史文化遗产
中新网北京8月3日电 (记者 陈杭)北京市将适时多领域、分批次公布各项保护对象保护名录,活化各类历史文化遗产,创新历史建筑、传统村落、非物质文化遗产、老字号、古树名木和农业文化遗产等保护对象的保护利用路径。
近日,北京市政府批复同意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组织编制的《北京市“十四五”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规划》(下称“《规划》”)。
《规划》提出了“十四五”时期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、具体目标,梳理出主要任务清单和政策体系,着力推进中轴线申遗保护等重点任务,保护好北京历史文化遗产“金名片”,推动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迈上新台阶。
打造国家历史文化传承典范区域
《规划》围绕中轴线申遗和老城整体保护,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,打造国家历史文化传承典范区域。围绕大运河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,打造形成一批中华文化重要标识,实现大运河博物馆等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。
此外,围绕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,形成琉璃河遗址、圆明园遗址、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等一批国家级大遗址资源。围绕历史文化街区、历史建筑等保护更新,实现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更新的和谐共融。
老城和三山五园地区整体保护实现重大进展
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,《规划》落实各项上位规划要求,吸纳近期任务,对“十四五”时期名城保护任务进行统筹和整合,明确重点任务,切实推动名城保护工作有序开展。
通过规划引导,旨在“十四五”时期构建完善新时代名城保护体系,形成责权分明、长久有效、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;老城和三山五园地区整体保护实现重大进展,三条文化带区域协同保护格局逐步形成,民生改善显著、山水形胜恢复、整体格局凸显;保护利用政策突破,涌现一批示范带动效应项目。
多领域、分批次公布各项保护对象保护名录
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称,《规划》将贯彻落实《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、完善实施政策体系作为未来五年工作的重点。探索推进保护名录、保护责任人、保护规划实施管理机制,完善历史文化街区、历史建筑、传统村落、老城传统平房区保护管理办法等政策体系,探索文物腾退、保护利用和开放政策。
同时,适时多领域、分批次公布各项保护对象保护名录。活化各类历史文化遗产,创新历史建筑、传统村落、非物质文化遗产、老字号、古树名木和农业文化遗产等保护对象的保护利用路径。发挥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,完善北京市名城委及其办公室统筹推进名城保护的工作机制,强化东、西城保护机构建设。
此外,还将加强专家咨询机制建设和管理,加强传统工匠等人才队伍建设。加大名城宣传保障力度,努力形成“人人参与、人人共享”的良好社会氛围。(完) 【编辑:朱延静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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